對象——
一、優先支持小微企業,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并放寬增量留抵退稅條件,將增量留抵稅額退還比例由60%提高到100%,就是全部退還。同時,在退稅進度上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
覆蓋行業——
二、重點支持制造業等行業,全面解決制造業等行業留抵稅額問題。加大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此前,對于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這次將范圍擴大到全部制造業,以及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行業,并在今年年底前一次性退還這些行業的存量留抵稅額。
財力保障——
三、中央提供財力保障,確保退稅及時退付、“三保”足額保障。財政部在按現行稅制負擔50%退稅資金的基礎上,再通過安排1.2萬億元轉移支付資金支持基層落實退稅減稅降費和保就業保基本民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