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打工人”每月最期待的
就是發工資了
而發工資更讓人激動的
莫過于漲工資了吧

大家知道嗎
4月1日開始
重慶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哪些人可以漲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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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的1800元/月調整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21元/小時:
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開州區、梁平區、武隆區等26個區及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
從目前的1700元/月調整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20元/小時:
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2個縣(自治縣)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
很多朋友想了解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這個標準適用于哪些人?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哪些內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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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
重慶市轄區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基金會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不支付的,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責令限制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中,下列各項不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即2100元/月和2000元/月中,不包含以下項目):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低收入者勞動者是直接受益者。勞動者的工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因此,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增加職工收入,特別是促進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將起到直接拉動作用。
不只是如此,與最低工資掛鉤的一些待遇標準也會相應上漲。職工的失業保險金、休帶薪假、加班費、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試用期的工資以及單位停工、停業等情況下職工的基本生活費,將隨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上漲。